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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消委会发今年第2号消费警示:慎重选购"干货"

日期:2009-08-18 13:09:36 作者:桂林民俗风情 出处:桂林民俗风情

(记者胡玲玲 实习生蒋新星) 日前,自治区工商局依法对流通领域糖果、肉制品、干制品进行质量监测。监测结果显示,干制食品(包括水果干制品:桂圆、葡萄干、柿饼等。蔬菜干制品:黄花菜、笋干等)商品质量令人担忧。在被抽查的30个干制食品批次样品中有10个批次存在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、重金属超标及水分超标。经调查发现,造成干制食品重金属含量超标的原因主要是水质和土壤污染。昨日,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发布今年第二号消费警示,提醒市民在购买干制食品的时候,要慎重选择。

在购买干制食品的时候,市民该如何挑选呢?自治区消委会特发布今年第二号消费警示,为市民支招。

首先要注意看食品是否在有效期范围内,不要选购超过有效期的食品,要尽量选购最近生产的食品。

其次要查看厂名厂址联系电话是否标注齐全,发现无厂名厂址,无保质期或生产日期的商品,及时拨打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或向辖区工商部门举报。

第三则应该选购有QS标志的食品,在选购时注意标签上的配料表,尽量选购适合自己身体营养状况的食品,添加剂多或颜色特别鲜艳,透明度特别好,与干制食品本色相差甚大的食品,请慎重购买。

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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